关于开展2012年度“永同益法哲学基金”课题资助(第2批)遴选工作的通知

    “永同益法哲学基金”是由中欧法学院法哲学与交叉法学研究所负责管理,旨在通过教师出境访问、研究生出境研习、讲学邀请、课题研究以及学术活动等项目的资助,促进我国法哲学与交叉法学的研究。2011年9月26日,学校发布通知,公开接受“永同益法哲学基金”课题资助的境内外申请,截止日期为2011年10月31日。2011年11月,根据《永同益法哲学基金管理办法》第5条之规定,学校组织专家对截止日之前提交的有效申请完成了第1批课题资助评审。现接受第2批课题申请,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资助


    (一) 境内外学者,只要所申请的课题属于法哲学或交叉法学的研究,均有资格获得资助。每年设2项资助名额。


    (二) 每项课题资助人民币4万元整。每项课题自批准之日起,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


    二、申请办法与截止时间


    (一) 申请人须将相关申请材料的电子文本发送至lpi_ce@hotmail.com,邮件标题设为“申请人姓名+申请项目”(相关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www.cesl.edu.cn/ecslresereseproj.asp)。


    (二) 研究所收到申请后,即组织评审,并适时将结果通知申请人。


    (三) 申请过程中,如有填表和材料准备方面的问题,请参考《永同益法哲学基金管理办法》。


    (四) 自通知发出之日起接受申请,申请日期截止至2011年12月31日。


    (五) 永同益法哲学基金介绍点击查看链接http://www.cesl.edu.cn/ecslreseytysfund.asp 


 


 


中欧法学院


201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