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跟踪管理、信息收集及加强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所、中心: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跟踪管理和信息收集工作的通知》(社科规划办通字[2011]50号)的要求,现将国家社科基金结项管理、信息收集等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收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出版信息


    1.对以前出版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进行登记。请各单位对本部门以前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成果出版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出版情况登记表》。《登记表》包括所有已结项目(见附件1),并于2012年1月5日之前,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anan19830@163.com


    2.对2012年以后新出版的成果按季度汇总上报。从2012年1月份开始,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最终成果出版后,要及时将出版书目的基本信息(包括出版成果名称、成果形式、署名作者、出版社、出版时间)和简介提交到科研处。科研处要建立国家社科基金成果出版档案,并按季度填写《20**年第*季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出版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在每年3月15日、6月15日、9月15日和12月15日之前,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anan19830@163.com


    二、调整结项材料


    1.纸质材料。从即日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必须使用2011年6月的最新版,《鉴定结项审批书》在下列附件中。同时附上原始经费预算表复印件。


    2.电子版材料。从即日起,结项材料的电子版(涉密成果除外)由报送光盘改为发送邮件。各单位报送纸质材料同时发送电子版。修改复审项目也需要提供电子版的成果简介。


    3.各类项目的结项材料明细参见本通知附表。


    三、联系办法:


    联系人:安秀凤         电话:58909104


 


    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出版情况登记表及填写说明


          2.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鉴定结项审批表


          3.国家社科基金一般和青年项目鉴定结项审批表


          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材料明细表


        (以上附件请从科研处网站http://gate.cupl.edu.cn/kyc工作通知中下载)


 


 


科研处


201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