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通知

各院、部、所、中心: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9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8〕223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题和资助额度

(一)经国家有关部委、高校推荐,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等有关专家遴选,并经教育部批准,2019年度重大攻关项目招标课题共56项。

(二)每项课题资助经费原则上为50-80万元。

二、投标条件及要求

(一)重大攻关项目首席专家(投标者)必须是法人(高等学校)担保的高等学校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有关人员,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和指导责任。

(二)首席专家只能为1名。

(三)首席专家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投标:

1.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尚未完成者;

2.承担历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重大项目尚未完成者;

3.正在承担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首席专家,在2019年1月21日前未提出最终成果鉴定申请者。

(五)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同年度不能投标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

三、材料报送相关事项

投标者应按招标文件(见附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材料,使之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得自行改动投标课题名称。

各单位请务必按时向科研处提交以下材料:

(一)12月21日前,提交《投标意向表》电子版。

(二)1月2日前,提交《投标评审书》(应使用2018年版本,以前版本无效)初稿电子版(科研处将视具体情况组织辅导)。

(三)1月18日前,提交《投标评审书》、《投标评审书附件材料》定稿电子版(word及PDF版本,文件大小建议不超20M)。

(四)1月22日前,提交A4纸双面印制的《投标评审书》、《投标评审书附件材料》2份(其中原件1份)。

四、注意事项

(一)投标材料应按照“1.投标材料之一:《投标评审书》”、“2.投标材料之二:《投标评审书附件》”的顺序分别装订(填写目录和页码)2套,装入2个档案袋(档案袋正面贴投标书封面复印件)。

(二)《投标评审书》中所有要求填写“出生信息”的请一律填写到“日”。

(三)《投标评审书》封面的“投标课题序号”为招标课题指南中的序号。

(四)投标课题名称必须与招标课题名称严格一致。

(五)研究经费使用范围参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说明填写。

项目经费执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简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列明预算细目,同时还要列出分年度经费预算。研究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间接费用由项目依托学校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核定,统筹管理使用。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研究需要,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直接费用预算。直接费用计算公式为:直接费用=资助总额-资助总额×间接费用相应核定比例。

项目资金需要转拨协作单位的,应在预算中单独列示,并对外协单位资质、承担的研究任务、外拨资金额度等进行说明。项目负责人应对合作(外协)业务的真实性、相关性负责。间接费用外拨金额,由项目依托学校和合作研究单位协商确定。

项目批准立项后,将按照审核通过的分年度预算进行拨款。

(六)《投标评审书》“所在院、系、所情况”一栏须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七)其他注意事项详见《投标评审书》等附件中各项要求。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乔璇 邮箱:2057862668@qq.com

电话:58909597 地址:昌平校区办公楼A501室

 

附件:1.2019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招标课题指南.pdf

      2.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管理办法(试行).pdf

      3.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

      4.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评审书(2019版本).docx

      5.2019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pdf

      6.2019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投标意向表.docx

 

 

科研处

201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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